因举报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涉嫌逃避缴纳税收而职能部门未能及时处理,杭州网民韩江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告上法庭,诉其“行政不作为”。早报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越秀区法院日前已受理此案。
事件起于韩江2年前参加的网易“夺宝奇兵”竞拍游戏。因花费4万元竞拍无一中标,韩向网易公司索要发票,但遭到拒绝。去年10月,韩向广州市工商局投诉,请求依法对网易公司进行查处,勒令其退还全部费用并作相应处罚———其理由是“夺宝奇兵”属博彩活动,而按我国法律,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从事博彩性质的经营活动。
随后,他又发函至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以“多次索要发票但至今拒不开具”为由,要求其责令网易开具发票,并调查网易“是否有逃避纳税行为”。据了解,该投诉后被转至该市地方税务局。
但至今事隔10个月,投诉未得到回复。韩江称,他多次致电广州税务部门,后者均称“还需调查”。今年8月,韩江将广州地税局推上被告席。“起诉广州市工商局的材料也在草拟。”他透露。
早报记者日前联系了广州市地税局、工商局,两家单位的工作人员都称“不清楚此事”。
韩江的代理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郎立新表示,与韩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广西、上海等地网民,他们累计花费10多万元,都以“零奖品”告终,“从现有证据看,‘夺宝奇兵’有违反国家有关拍卖法律法规的嫌疑”。他表示,至今还没有发现网易在“夺宝奇兵”3个月的活动中给网民开具发票,“发票是依法纳税的凭据,没有就等于给网易逃税提供便利”。“只要‘夺宝奇兵’属经营行为,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就必须出具发票。”郎立新更表示,作为上市公司,网易要向股民公布营收情况,如不能向用户开具发票,营收的真实性很难保障。对电子商务领域的税收管理有研究的浙江省地税局高级会计师周仕雅告诉早报记者,国内现有税收征管能力、水平已跟不上互联网发展,电子商务企业可轻易避税,尽管税务总局在加紧制定有关税收细则,但在出台前,对网易拒开发票的行为很难界定。
截至发稿时,网易客服部工作人员只表示,公司2年前有过“夺宝奇兵”游戏,其他情况“概不知情”。据悉,目前网易公已取消“夺宝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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