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队伍素质,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办法》(中评协[2005]18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年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的主要内容: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执业;

(三)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连续

12个月;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年龄在年检基准日是否超过70周岁;

 (五)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按规定接受后续教育;

 (六)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受到刑事处罚;

 (七)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及离所备案手续;

(八)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按规定履行《贵州省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九)中评协及省注册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年检应报送材料

(一)资产评估机构

 12006年资产评估机构工作总结;

 22006年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32006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未参加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4、注册资产评估师一览表。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

 12006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2、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登记表(见附件);

 3、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人事托管证明及托管交费收据复印件(2006年度);

 4、个人执业会费交纳收据复印件;

 5、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原件。

 三、为做好2006年度年检工作,请各所报送年检材料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送的年检材料必须由负责人认真审核并加盖公章,于2007315前报我会,未按时报送年检材料和不符合年检条件规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不予年检公告。

四、经我会审查后,对2006年度年检合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将在《贵州日报》及《贵州注协评协通讯》上予以公告,每位注册资产评估师应缴纳年检公告费100元。

五、年检合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于公告之日起半月内到我会领取证书。

联系人:蒋志莉     话:08516818625

附件:1、注册资产评估师一览表

     2、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登记表

     3、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42006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未参加人员登记表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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