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备情况的通报
黔财会[2008]31号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报送基本信息材料。按照财政部对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的具体要求,今年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必须结合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进行,并结合报备工作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新版执业证书换发工作。考虑到今年由于受地震灾情的影响,财政部将各省网上报备截止日期延长到
截止
贵州安顺东方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编号:52030027
贵州中联信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编号:52070014
贵州华强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编号:52010070
毕节亚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编号:52070033
黔南黔元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编号:52040040
遵义中审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编号:52020042
六盘水安信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编号:52080007
金沙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编号:52070032
遵义华信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编号:52020006
黔南黔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编号:52040017
黔福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编号:52040009
中一会计师事务所贵州分所 执业证书编号:110001915201
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于
贵州省财政厅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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