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2年第四期注册会计师
后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黔注协[2002]83号 2002年10月18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02年培训工作计划》的安排,我会定于11月11日—15日举办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存货监盘;
2、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7号——函证;
3、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9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
4、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0号——会计报表审阅;
5、税收法规与政策;
6、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4号——小规模企业审计;
7、审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培训班由省注协聘请我省大专院校和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授课。
二、参加培训的对象
凡今年未参加过后续教育培训的注册会计师,以及符合条件拟注册的人员均应参加。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02年11月11日—11月15日,11月10日报到。
2、培训地点:省民族招待所。
四、培训费用
住宿学员每人交食宿、资料费600元,不住宿的学员每人交费400元,请报到时一次交清。
五、其他事项:
1、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安排好参加培训人员的工作,培训期间一律不允许请假。
2、请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于10月29日前报省注协,联系电话:0851—6857604,联系人:龚宝珠。
3、本期是本年度培训计划中的最后一期注册会计师培训班,凡今年未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均应参加。
4、参加培训的学员请自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2002》或《贵州注协通讯》第四期、《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4号——小规模企业》,同时带上后续教育培训手册,于报名时交省注协。
5、省注协下发的(黔注协[2002]78号)通知中第二期资产评估师的培训时间由原来的10月28日—11月1日改为11月4日—11月8日,11月3日报到。
(阅读次数:)
关于举办2002年第四期注册会计师后继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文档来源:
文档作者:
发布时间:200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