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1、请考试成绩五科已合格的考生注意:当您获知五科成绩已合格(其中:有在外省考试成绩合格的,请带单科合格成绩单),请及时与省考办联系,及时办理全科合格手续。
2、如考生对成绩有疑问,需核查成绩的,请于1月20日前到报名考试所在地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查分手续和领取单科成绩通知单,每科100元整。
省考办联系电话:6857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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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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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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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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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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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核查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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