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考公告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我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历。
2、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统计高级技术职称(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经全国注考委核准后免试。其余科目仍需参加考试。
三、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考试范围在财政部注考委审定发布的2007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时间和方式
考试时间定于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全省报名时间定于
六、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素质,掌握注册会计师行业队伍状况,配合选拔和培训行业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在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同时实施英语测试,测试时间为
七、考试用书及考前远程辅导班
考试用书统一征订,考生根据自愿原则可在报名时交款征订或直接领取考试用书及辅导教材。同时考生可在报名点报中华会计网校、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考前辅导班网上学习。
未尽事宜,请咨询省考办,电话:0851----6857604
贵州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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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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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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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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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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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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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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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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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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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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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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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免试科目 (画√) |
会计 |
审计 |
财务成本管理 |
经济法 |
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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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对 职 称 的 确 认 |
签 章 2007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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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考试 委 员 会 意 见 |
签 章 2007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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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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