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黔注协〔2007]67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加强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业队伍,提升全省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规范培训管理和推进继续教育工作发展,省注协研究制定了《贵州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已在全省行业内公开征求意见,经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实施过程中,将继续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意见,视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附件:《贵州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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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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