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中同志是贵州诚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是一名在财务、审计战线上恪守职业道德、兢兢业业奋斗四十余载的优秀财务审计工作管理者和实践者。作为我省从事会计、审计行业资历较深的从业人员,陈建中同志不但在从业过程中扎实掌握行业的专业技能,还凭着多年从事会计、审计行业的娴熟经验在工作过程中不断寻找新的突破口,在同行中获得了较好口碑,为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维护了合法利益。

  陈建中同志于2000年正式进入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在从事社会审计工作以前,他曾在贵州省教育委员会(即现省教育厅)计财处、审计处担任领导职务,从事会计、审计工作的经历至今已有40年,专业知识较为广泛,会计、审计能力较强。1991年时任省审计厅驻省教育委员会审计处副处长,并主持工作。曾组织审计查出贵州省教育系统倪国良贪污案(贵州教育报刊社)。该犯已被判处无期徒刑,至今仍在贵州第一监狱服刑。同案犯鞠大雯(女),畏罪潜逃十一年,成为贵阳市公告的通缉犯,并于2002年在上海抓捕归案。此案件的揭露,在全国教育审计系统和贵州内部审计系统影响很大,受到好评。贵州省审计厅在省直机关内部审计行业会议上,厅长进行了表扬,并对其事迹作了经验交流。陈建中主持审计工作,还审计查出贵州省教育工会下属某刚玉厂、贵州工学院某科技开发公司、贵州农学院某科技开发公司、贵州省某成人招生办公室等单位的违纪违法行为。

  作为一名执业注册会计师,陈建中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虚心向同行学习,不断努力学习并掌握行业上的专业技能,勤勤恳恳,谨慎执业,为维护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在2001年审计浙江省杭州市肖山区浦阳镇某村的村办企业经济纠纷案件中,该村村办企业在承包给个人后,承包人在帐目上做手脚,造成无利润上交承包费的现象。陈建中同志凭借扎实的职业功底,通过审计查实了该企业财务状况,将不应列入村有财产、不该支出的款项和无故占有的资产清理出来,同时将该企业被个人承包后未按规定上缴国家的税款清理出来,使之完税,对承包人挪用村资金的行为作出了正确、完整的揭露。由于在审计中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数据准确无误,在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中起到了重要的证据作用,成为村委会在这场官司中获得胜诉的重要因素,维护了该村全体村民的合法利益。

  2002年——2004年间对贵州某大学9个校办产业单位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的工作中,陈建中同志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认真协助单位找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条款的,经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提出建议让他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使之规范化。遇见问题,陈建中到被审计单位详细了解问题产生的原因,对照国家的财经法规以帮助其寻求问题解决的办法,从而深得被审计单位的好评。陈建中曾亲自参与贵州某大学校产总公司、学术交流中心、化工厂、印刷厂、贵州某学院复合肥试验厂、贵州某实业开发公司,贵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贵州某农业区划办咨询评估服务中心、贵州某金融协会等单位的审计。

  在主持和参与的审计案件中,陈建中通过专业技能,巧妙地寻找工作切入点,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供有关领导参考,使审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特别是在2004年底“省纪委督办案件”的专项审计——六盘水市钟山区某村财务帐项专项审计中,使某村土地使用过程中部分国家干部违法违纪的行为大白于天下,得到国家法律应有的制裁(《贵州都市报》200412182005316日均有报道)。从而,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被同行传为佳话。

该项目源自六盘水市钟山区原黄土坡办事处某村。该村通过向市政府申请“小康示范村”,申请立项报批后,于1998年由村委将一宗186亩土地的开发用地预卖给贵州省某土地开发中心,征地总费用1148734万元,用于组织村民搬迁、安置时须兑付被征农户的相关费用。客户申请用地时,须先到国土部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但原村党支部书记等7人从中利用职务之便,两年时间内以土地转让、宅基地补偿等名目大肆贪污、受贿以及向用地客户索贿。

2002年底,在村民的强烈反映下,由省委书记钱运禄批示,省纪委责令六盘水市钟山区纪委督办该案。 负责查办此案的六盘水市钟山区纪委委托贵阳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村财务进行审计。当时正在该所供职的注册会计师陈建中参与了该项目的两次审计。

  在第一次审计过程中,贵阳华正会计师事务所于20038月花了一个多月时间对该村19894132002630的财务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该村所提供的1999年至2002年的“收款收据”存根联少入账108314.00元;所提供的有编号的“收款收据”存根28本中存在缺号及被撕毁的现象;已入帐的总收入额2197846321元中尚有部分未能提供“收款收据”存根联,至少涉及43本当中的某些有编号的收据。而这一切属重大错漏报,仅仅能追究该村会计、出纳及管理层的部分责任,并不能反映相关人员的责任,难以对国家及纪委等有关部门提供相应的断案佐证。陈建中分析了审计报告后,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向六盘水市钟山区纪委副书记作了汇报并提出建议:针对事实所反映的情况,应对该村所提供的1999112002630期间所使用的“收款收据”进行专项审计。此建议得到了肯定与支持。于是,在接下来的20多天时间里,陈建中主持审计该村财务提供的近3年半的收款收据。审计结果查出已收款未入帐的资金达140多万元。其中“水煤线”项目中收六盘水市公路局付款20万未入帐的线索,成为破获此案的突破口。

  在此期间,陈建中和另两位审计人员通过认真、仔细的审查,发现该村财务帐目存在资金来源与去流的情况不明、收款收据与同期入帐数不相吻合,一些款项收据未入帐,一些入帐收据无收据存根可查等情况。由此发现有资金在帐外循环的现象。这一切正反映出该村村委会资金上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有关人员在利用职务之便,无视国家法律的存在,对收款标准未经核实,虚报帐目,为少数部分不法干部贪污、挪用村集体财产巧立名目,违法犯罪。

寻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后,区纪委掌握了该村村委会及其财务人员利用职权之便进行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通过相关程序,将有关人员绳之于法,收缴赃款上缴国库,保护了国家、集体所有财产不受侵犯。

纪委部门对陈建中同志的审计工作作出了高度评价。六盘水市钟山区纪委书记代表钟山区纪委作出了书面证明函,称陈建中同志亲笔签字出具的审计报告“为案件的查处提供一定的线索作用”。陈建中同志主持与该案件的两次审计工作,不但为当地政府及群众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也树立了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中的良好社会形象。

(贵州诚隆会计师事务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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