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长李金华3月4日签署了第4号审计署令,发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该规定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这是审计机关成立20年来,审计长签署发布的第二个关于内部审计规定的审计署令。1995年,审计署第1号令发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但随着形势的发展,该规定已不适应内部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要求,出台新的规定事在必行。   据了解,审计署党组和内部审计协会在认真总结20年来内部审计工作的实践经验,研究、预测内部审计工作未来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讨和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并发布了第4号令。   有专家指出,4号令的发布,必将促进内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指导内审工作进一步提高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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