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出《关于开展200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从 2004年7月至10月,在全行业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得到了广大行业会员的积极响应和各地协会的高度重视,截至目前,25个地区下发了检查通知,确定检查对象705家,检查的具体实施工作已经铺开。
四要点凸现行业自律
据中注协有关负责人介绍,与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往从事的“查假打假”相比,此次建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有着鲜明的行业自律特点:
从检查制度的指导思想看,是以帮助、教育、督促、提高为主要目的,以必要的惩戒为补充。从检查力量的配置看,是由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工作人员和从事务所抽调的注册会计师组成。从检查的主要内容看,是遵循审计准则的情况、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情况和职业道德情况。从检查的处理方式看,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协会将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要求被检查事务所整改,并予以复查,但对问题严重的和不按要求改进的,要予以谈话提
醒、行业内通报批评、社会公开谴责直至取消会员资格等不同方式的惩戒。 因此,行业执业质量检查重在改进提高,问题严重的和不改进的才予以惩戒,它事前事中帮助会员进行审计风险的防范与解,是服务行业、服务会员的自律监督和改、提高的机制。
该负责人表示,建立这种自律式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开展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将使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管工作从过去灭火式的案件查处的被动局面中解脱出来,变被动为主动、变治标为标本兼治、变事后的处罚为事前事中的审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使协会监管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六措施为检查护航
据了解,为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的有效实施,规范检查工作行为,做好2004年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中注协已经采取或即将采取的措施包括:
一是依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结合现行审计实务和事务所常见问题,组织编写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手册》,为检查工作的开展提供具体的指引:
二是专题召开了全国性检查工作布置会,统一思想认识,并对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检查组织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三是要求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配备能够胜任监管工作的专职监管人员,并从事务所选拔优秀的注册会计师作为兼职人员参加行业检查工作;
四是严肃检查纪律,严格要求检查人员保持廉洁自律,所有检查支出都由协会承担,不得接受被检查事务所的宴请、礼品和娱乐活动安排等;
五是对各地检查工作中遇到的专业难题,中注协将提供技术援助,对各地的检查情况,中注协将编发检查动态、开辟网站专栏,或通过片会、座谈会等方式,及时加强信息沟通,交流推广各地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以及通过必要的巡查,加强对全国检查的指导、帮助和督促工作,并积极做好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可能避免对同一事项的重复检查;
六是对检查中发现的行业执业质量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典型案例,将进行认真地总结分析,通过事务所负责人会议、行业通报、培训班、案例集等多种方式向行业披露,使检查成果在更大范围内发挥帮助教育的作用。在对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检查的同时,也将特别注重了解事务所在执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执业环境中面临的问题,行业政策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以及广大会员对协会、对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对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自律监管推动诚信建设
中注协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前段时期的努力,中注协和各地协会已经陆续建立起了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披露监管制度、“炒鱿鱼,接下家”监管制度、业务报备制度、谈话提醒制度、注册会计师年检制度、惩戒制度、诚信档案制度等一系列行业自律监管制度,并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效果。
2001年至200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比重分别为14.48%、13.38%、13.36%、8.22%,呈逐年递减趋势,同时,上市公司会计报表审计调整数额占审计前数额的比重逐年递增,说明经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调整意见日益得到上市公司的重视,年报审计质量逐步提高;2003年年报审计中,有94家上市公司因各种原因变更事务所,相对于上年128家上市公司变更事务所的情况,有所下降。在这94家变更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有18份,占19.15%,大大高于整体非标意见比重8.22%。这些数据反映出近年来协会重点监管“炒鱿鱼,接下家”已经深入人心,大大增强了会计师行业的团结,即便上市公司变更事务所,后任事务所也普遍能够坚持原则,按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上市公司也逐步认识到恶意变更事务所,不仅难以购买审计意见,反而会成为监管的重点,因而不轻易更换事务所。年报审计监管工作的加强和年报审计质量的提高,得到了财政部领导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该负责人还透露,通过有效的自律监管实践,注册会计师执业日益谨慎,执业质量有了明显提高,行业形势正在朝好的方向发展。随着行业诚信建设的推进,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行业诚信建设的成果,提高行业自律水平,还需要进一步行业自律监管体系,特别是要建立起符合行业自律监管特点的常规的行业执业质量监管制度。开展行业执业质量检查,既是检验行业专业标准建设、后续教育制度实施等各项工作成效的关键环节,也是强化自律监管和实现行业诚信的“抓手”。为此,2004年3月,中注协在总结近年来行业监管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研究借鉴国外协会检查的经验并吸取其教训,建立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以每五年为一个检查循环周期,将所有的事务所检查一遍。2004年的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就是根据这一制度的要求而进行的。
(摘自7月23日中国财经报李京/文)(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