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05]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会起草了《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提出意见,并于2005年8月15日之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 杨援朝
电话:010-68721166转5407
传真:010-68474986,68720138
电子邮件:yangyc@cicp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广源闸5号广源大厦6层,邮编100081
附件:
1.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
2. 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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