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今明会计师事务所是由四家会计师事务所合并重组而形成的。由于四家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都不希望合并后自己的权力有丝毫减弱,于是,经协商,四家事务所作为今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四个部门,虽然都以今明会计师事务所名义承接业务和出具报告,但四个部门在业务上、财务上、人员上各自相对独立。合并重组后,由于所规模的增大,给事务所带来了更多的业务机会,但由于四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水准、质量不一样,且存在竞争,就出现了这样一些现象:在同一业务的招投标中,今明会计师事务所的不同部门摆擂竞争;某一部门争取到业务后,却没有相应规模的专业人士,只好临时招募人员,影响审计质量;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质量存在天壤之别……

案例分析

  “一庙多住持”事务所带来的弊端无论是为了追赶“上质量,上规模”的风潮,或是由于生存的压力而不得不合并重组,现实中出现的“一庙多住持”式的会计师事务所,将给注册会计师行业及其市场经济带来不利影响:

1.被合并重组的事务所为的是追求效益的“1+1>2,但如果部门在单独承办业务时出现审计失败,受到处罚,损害了事务所整体的形象,其他部门也将受到牵连而失去业务,反而可能出现“1+1<2的效果。

2.由于“一庙多主持”的事务所中存在各自为政的几方势力,在无法统一质量标准、业务承办、人员调度时,容易机会主义地选择低成本,低质量的审计策略,此举严重损害了事务所的声誉,且当事务所不同部门站在各自的立场上,对事务所整体发展战略产生分歧时,导致事务所整体发展成本增加,受到掣肘。

3.市场经济中,一些特殊领域或业务需要事务所一定规模相匹配,避免“小牛拉大车”,减少注册会计师因不具有胜任能力而降低质量所带来的风险。“一庙多住持”的事务所却采用合法的方式规避了单一事务所不能承办这些特殊领域业务的障碍,钻了政策监管的空子。如何治理“一庙多住持”的事务所针对“一庙多住持”事务所带来的弊端,我们建议:

1.对待事务所的合并重组,要倡导和推行自发性。市场化合并重组,减少或避免行政强迫或运动式的合并重组。事务所只有在追求合并重组综合价值效应中,以管理控制重组来整合资源,才能发挥合并重组的正效应。

2无论合并重组后的事务所采用什么方式,都要强化统一的质量标准和风险控制措施。统一的质量标准和风险控制是会计师事务所合并重组的关键,也是事务所合并重组的实质所在。

3从注册会计师执业检查和行业行政监察来看,应当重点查出“一庙多住持”的事务所,责令其限期整顿重组,否则取消其执业资格,从日常的监管来看,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报备不仅仅是统计数字,主要是在一定时间内,了解事务所中每一份报告的签字动态,以便了解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标准。

4.建立正常的举报追查制度。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出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为”的事项,并公告社会,让社会公众参与监督。

(摘自2006811《中国财经报》李晓慧   高伟/文)


(阅读次数: